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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学院教学任务落实规定

发布日期:2026-10-15 浏览次数: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就是专业教学计划作原则性和具体的规定和要求,而人才的培养则要通过教学计划和任务的落实来实现。为使各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更加切合实际和到位,保证教学运行秩序正常,特制本规定。

一、教学任务落实实行教学单位责任制

实行以教学单位落实专业、学期教学任务为主,学校宏观调控为辅的基本体制,保障教学任务的落实。

二、落实专业、学期教学任务的基本流程

(一)确定实践教学周次

这是教学任务落实中必须先行安排的环节。应考虑季节、实施地点及容量,参照校历作出集中或分散安排。季节性不强的实践教学环节可安排在寒暑假。

(二)确定合班

理论课合班一般以2—4个行政班为宜;实验课一般单独开班,班级人数若少于20人,可以两个班合班。合班应考虑:专业相同或相近;实践教学周次相同或有重叠。

(三)确定任课教师

每门课程必须指定相应的主讲教师。实验课、实践教学环节可在实施前另做安排。

(四)确定理论课或实验课上课起止周次、周学时数

1.40学时以内的课程一般安排在前(后)半学期开设,40学时以上课程全学期开设。若课程本身有特殊要求,请在备注栏内予以说明。

2.实验课开课周次一般应包含在理论课开课周次之内,原则上实验课10学时以内的课程不单独安排,老师直接跟实验室联系时间地点,确定后到开课学院教务办登记,如有要求实验课包含在理论学时之内排课,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五)确定上课教室类型。教室类型一般分为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实验室、语音室、机房等

1.理论课如需使用多媒体教学,请在备注栏内注明;因多媒体教室有限,应先优先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

2.实验课如需使用专业机房或专业实验室,请在备注栏内标明机房号或实验室门牌号。

三、审核和管理

各教学单位教学任务落实完成后,及时将教学任务落实情况交教务处备案,若有调整、变更,填写《张家界学院调整、变更专业教学计划申请表》,经主管校长同意方可执行。教学任务落实确任后,各教学单位不可随意变动。

附件:

1.张家界学院专业开课计划表

2.张家界学院调整、变更专业教学计划申请表

3.张家界学院“双肩挑”申请审批表

4.张家界学院兼职教师上岗程序单

附件1:1.张家界学院专业开课计划表docx.docx

附件2:张家界学院调整、变更专业教学计划申请表.docx

附件3:张家界学院“双肩挑”申请审批表docx.docx

附件4:张家界学院兼职教师上岗程序单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