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文件

制度文件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制度文件

张家界学院小语种学生外语能力培养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6-10-15 浏览次数:

一、实施对象

入学前修读外语为非英语类(如日语、俄语、德语、法语等)的学生(以下简称为小语种学生)。

二、培养方案

(一)小语种学生具备大学英语学习能力的,可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读大学外语课程。

(二)小语种学生不具备大学英语学习能力的,可选择以下方案进行外语能力培养:

1.入学前修读日语的学生,可申请在校修读大学日语;

2.入学前修读其他小语种的学生在“中国大学慕课”平台修读相应外语课程并考核。

(三)小语种学生自主报名参加该语种全国等级考试。

三、学业修读要求

(一)大学日语由文学院日语教研室在大一、大二共四个学期开设(大学日语1、大学日语2、大学日语3、大学日语4)。

(二)在“中国大学慕课”平台修读其他小语种课程的,学习和考核方式均按该平台要求进行,在大一、大二共四个学期修读,其学时和学分按照大学外语对待。

(三)修读其他小语种课程的考核成绩由文学院公共外语教研室统一录入小语种学生修读外语课程名称及成绩。

(四)毕业资格审核时,小语种修读课程成绩等同大学外语课程成绩。

(五)学位资格审核时,小语种学生外语水平原则上达到该语种全国四级考试合格成绩以上;未参加该语种四级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可在毕业前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

四、学生修读程序

(一)新生入学后,教务处负责将小语种新生名单发布给相关学院;

(二)相关学院在军训期间通知相关学生按要求申请修读小语种外语课程,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学生选读后不再改选其他外语课程;

(三)修读小语种学生可不跟所在班级学习大学外语课程,所发《大学英语》教材按规定退回教材中心。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