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翔,女,系我校2022级法学专业学生,学号2211010140。该生于2023年4月因个人原因申请休学一年,2024年3月申请继续休学一年。2025年4月休学期满,该生表示无法返校继续完成学业,明确表达了退学意愿。经辅导员与学生及其家长充分沟通,学生及其家长决定提出退学申请,但一直未能返校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张家界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六章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学校决定给予张翔退学处理,并按规定公示七天。若对以上处理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务处反映(联系方式8323227),反映情况时需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未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张家界学院教务处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