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张家界学院关于2025届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5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实习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实习教学管理,使实习教学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提高实习教学质量,结合学院实际,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则

1、实习是高等教育实践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在理论联系实际的实习活动中,巩固和深化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2、实习教学必须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围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要求,认真落实各类实习教学活动,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3、积极探索实习教学规律,不断创新实习教学内容与形式,保证实习教学科学、合理、规范。

二、实习教学的组织与管理

实习教学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实行教学科研处、二级学院二级管理。教学科研处负责全院实习教学宏观管理,制定实习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习教学检查评估及协调处理实习中的重要问题。二级学院负责制定《实习教学大纲》、实习教学实施计划和实习教学活动的具体实施。
 三、实习规定和要求

为了巩固学生所学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提高学生综合实践动手能力,本次实习采取学院统一安排综合实习和学生自主分散实习两种形式,所有学生应注意以下事项:

1、本次实习时间从2024年7月1日开始,至2025年4月1日结束,实习结束后不要求立即返校,学生可以利用本学期剩余时间进行就业状况分析和就业形势调查。集中返校时间为2025年5月4日,所有学生必须按时返校。

2、实习前每位学生必须签署《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实习安全责任书》才能领取实习手册和实习鉴定表。到实习单位后,每位学生必须将实习单位、联系人、电话以及学生个人电话报告各学院相关辅导员方便联系。

3、参加学院统一安排综合实习的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服从学院和实习单位的安排,中途不能擅自离岗,否则实习成绩以零分计。

4、返校后第一周(2025年5月8日之前)以班级提交实习手册和实习鉴定表,凭实习手册和实习鉴定表领取实习经费。

5、实习期间学生按照实习大纲要求完成全部实习任务,实习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需在当月组织学生如实填写《实习监管数据模板》。

6、本科学习期间入伍的学生可免修毕业实习。

                                                        张家界学院教学科研处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