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学校机构改革,原教学科研处变更为教务处。教务处是实施学校本、专科教学工作全过程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受分管教学校领导直接领导。下设综合办(教研教改)、教务管理科、学籍及成绩管理科、考试中心、质量管理(教师发展中心)、实践教学(公共实验室)管理、网络与信息化中心等科室,现有工作人员22人。教务处全体工作人员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切实为学校广大师生做好服务工作。
主要职责:
一、在学校及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负责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
二、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和贯彻执行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四、组织编制与审核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计划、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开课计划,审核与落实教学任务,组织排课、选课、考试与成绩管理。
五、规划与组织专业、课程、教材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各类教学平台的申报与建设。
六、负责学校教学四项经费及各项教学专项经费的预算编制与计划管理等工作。
七、组织开展实验实践教学,指导实验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和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作。
八、组织开展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和智慧校园建设,负责网络教学资源、教务管理系统、多媒体教学设备等教学条件的建设与管理。
九、负责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成绩、学籍、学历与学位管理工作。
十、负责对各类本、专科教学数据的采集统计、教学任务核算、教学部门教学业绩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及教师发展等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